网站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广州XX温泉设计建造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XX网络有限公司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公司网站的维护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主题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司网站的维护服务,以保证网站正常运行于互联网上、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更靠前、外部广告展示数量增加更多。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乙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填写"需要维护网站资料";
4、按照付款方式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5、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6、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负责处理网站的内容修改、网站优化、广告发布等相关工作。
3、在合同期限内,保证网站正常运行,让网站排名前5页30%的条目。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完善。
5、分三次提供分析报告给甲方参考。
第四条:建站周期
1、甲方在2016年10月30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
2、乙方在2016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网站安装调试工作。
3、乙方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对网站维护结果进行分析测试并发相关测试情况给甲方参考。
第五条:验收
1、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国内可上网的计算机访问此网站;
b、所提供网站中关键词的排名在百度里面前5页30%的条目;
c、搜索甲方提供的推广联系信息数量明显增加;
2、 验收期为5天时间,超过测试周期或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后甲方无提出任何异议则视本合同服务内容结束,视网站优化达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合同付款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6800元;签订合同收取订金8000元;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时支付6000元;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余款,支付余额2800元。中国银行:621785700005412XXXX(中国银行广州番禺钟村支行)户主:闫XX;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甲方在中途更换服务商或让未经广州XX网络有限公司同意的任何第三方服务造成损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广州XX网络有限公司将不退任何费用而暂停所有服务项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4、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九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补充内容)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域名+空间需续费后自动生效。
3、本合同拟定甲方在2016年10月30日前在乙方相同业务内容做足10个网站,乙方不得在广州周边市区再接相同业务,如乙方违约需赔偿甲方本合同中金额的2倍违约金,超过本条约定期限视本条款无效。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1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01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6330XXXX